2018年1月27日晚,辽宁省锦州市重观路环岛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北京牌照的车撞上了路边的挡墙。车几乎报废,车上的一对夫妻,妻子死亡、丈夫受伤。事故发生的环岛位置非常偏僻,周围没有村庄。2021年7月,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在车祸中幸存的丈夫死刑。这场交通事故究竟隐藏着什么?
疑点一:一个抱枕,让丈夫免于遇难
事故发生地是一个三岔口的环岛,事发时,肇事车以几乎垂直的角度撞上环岛外侧的挡墙。交警现场勘验后,确认撞击速度在80公里/小时以上,且现场没有刹车痕迹。通过对周进进行血液检测,警方排除了驾驶人酒驾的可能。最值得注意的,是挡在周进和方向盘中间的一个抱枕。按照常理,抱枕不该被放在这个位置,但正是这个抱枕,救了周进一命。
疑点二:巨额保单
由于案件疑窦众多,交警无法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此时家属提出,想尽快让严坤入土为安。按照相关规定,警方要求家属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在寻找证件的过程中,家人意外地在严坤家中找出大量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单子整整装满了一个20寸的行李箱。保险单数量多、保费数目大、保额也高,且丈夫周进和妻子严坤互为受益人,如果妻子严坤意外死亡,丈夫周进能获得2000多万元的保险赔偿。
疑点三:丈夫谎话连篇
巨额的赔偿金加重了交警的怀疑,交警来到医院,向丈夫周进了解车祸现场情况。病床前的周进表情自然,语言通顺,没有表现出异常。可交警把他的话与侦查线索对比后,却发现不少端倪。
比如周进说,当时妻子严坤把热水洒到了他腿上,他一慌神才造成车祸,但交警在周进车里发现的水杯,盖子都盖得严严实实的。周进还说,当天曾和妻子一起在高速路的服务区吃晚饭,但服务区的公共视频显示,下车的只有周进一人,妻子严坤并未跟随。很明显,周进对警方说谎了。
疑点四:撞车前,丈夫一直猛踩油门
有关部门对黑匣子的数据进行了读取,数据显示,事发前4.2秒,汽车车速从82公里/小时加速到88公里/小时,发动机转速则由2400rpm直接飙到了4000rpm。
疑点五:出车祸时,妻子出于昏迷状态
妻子严坤的尸检结果显示,严坤之死符合交通事故致多发组织器官损伤死亡,但是从体表来看,事故发生前,严坤很可能处于不清醒或昏迷状态。
法医又采集了死者的血液和胃容物,果然检测出两种神经抑制类药物:卡马西平和氯氮平。这两种药物,人服用一定剂量就会陷入昏迷。
根据已掌握的证据,警方怀疑丈夫周进涉嫌故意杀人和保险诈骗。在案发后的两年里,周进因为在车祸中受伤严重,前后做了十次手术,从未离开过医院。2019年10月,警方对嫌疑人周进进行抓捕,在他手机里发现了一条可疑的微信转账记录。
记录显示,案发的几个月前,周进给一个叫“情趣小妞”的人从微信上转了530元。他承认,自己转账是为购买“情趣小妞”售卖的药物三唑仑。
但事实上,这并不是周进第一次试图谋害自己妻子严坤。早在2017年,周进就曾在远离辽宁锦州市中心的滨海路,试图以撞电线杆的方式杀害严坤。
一次次的实施故意杀人骗保背后的原因,是丈夫四处欠债。2017年,丈夫周进股票赔了300万元,生意也十分惨淡,根本负担不了这些开销,经常接到银行的催债电话。巨额保费加上旅游花费,周进的欠款曾达到600万元之巨。于是,他萌生了杀妻骗保的想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2021年7月16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判处周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周进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