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后宅派出所接到报警:家里一口价值千元的平底煎锅被以前的保姆祝某偷走了。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通过张大姐提供的监控视频,民警发现祝某偷偷溜进入张大姐的家中,同时肩上还背着一个包。
原来,曾在张大姐家做家政服务的祝某因干活比较潦草被张大姐辞退,发生过几次争吵,祝某被辞退后一直心怀芥蒂,愤愤不平,并想伺机报复。9月16日,祝某找到张大姐放在屋外的钥匙后溜入厨房,把张大姐最喜欢的平底锅偷走,以此来报复张大姐。
了解情况后,民警前往祝某住处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讯问,祝某供述了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祝某因涉嫌入室盗窃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分为数额犯和情节犯,数额犯是指盗窃金额达到最低入刑标准的,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构成盗窃罪,若盗窃金额未达最低入刑标准,则属于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管制,面临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情节犯是指入户盗窃、扒窃等情节,不以盗窃金额为入刑标准,只要行为人存在入户、公共场合扒窃既遂等情形,就被认定为盗窃罪,盗窃金额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如何认定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案件,盗窃"数额较大"以4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为起点。
如何看待盗窃案件的情节?
盗窃数额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定罪量刑的惟一标准。除根据盗窃财物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扒窃作案的;
(二)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三)入户盗窃的;
(四)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五)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六)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七)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八)曾因盗窃被免诉、免刑后2年内,或者因盗窃受过刑罚处罚后3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九)盗窃盲、聋、哑等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十)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