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有哪些重大变化?
认缴出资额在五年内缴足应如何应对?
认缴资金过大与负担能力不匹配如何处理?
出资不到位有哪些法律及财税风险?
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让广大客户对新《公司法》的重大调整及认缴出资制度有更充分的了解,避免经营风险,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联合云南海泰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新《公司法》核心要点研讨会”,会议于2024年3月23日在云南九巨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召开,诸多企业股东受邀参加。
新《公司法》修订重点内容解读
暨企业运营风险防控
第一项议程由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大志主讲,以新公司法修订背景及动因为切入点,重点阐述新公司法核心内容及法律责任。
在推进产权平等保护、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资本市场发展的时代背景下,修订公司法成为必然趋势,新公司法主要对公司登记制度、股东出资责任、董监高的信义义务体系等方面进行了修订,这将对我国4000多万家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田大志主任围绕三十五个重点变化向大家解析新公司法核心内容,如法定代表人自动辞职制度、认缴出资期限、通过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股东失权制度、股份公司实缴出资、简易注销程序等。
随后着重说明违反相关规定投资或经营公司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及风险,如:
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
清算不依法通知债权人,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公司法》下出资制度的变化
及相关业务处理
第二项议程由云南海泰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王海燕主讲,基于公司出资制度的变化历程,与大家分享具体调整方法及出资、减资方式和流程,并结合经典案例深入分析公司减资涉税风险。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从1993年实缴制、2005年认缴制到2013年限期缴纳制,再到2024年新公司法的限期5年缴纳制,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演变整体呈现“从严到宽,再适度收紧”的特征。新公司法施行后将会出现存量公司与新设公司如何适用有限公司五年认缴期限新规的问题,在《国务院关于实施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存量公司设置了三年过渡期,逐步将出资期限调整至新公司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具体可通过变更或减资进行调整,如减资需经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提交减资申请、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向市监局提交资料等程序。
在税务方面,公司减资应区分法人股东与自然人股东。若为法人股东,涉及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为自然人股东,根据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原实际出资额等因素,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交流答疑
存量公司适用新法还是旧法?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还要承担责任吗?
采购收据是否可税前扣除?
公司注销后应收账款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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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流答疑环节,参会人员积极交流踊跃提问,田大志主任与王海燕董事长分别从法律与财税两个专业维度为大家答疑解惑,节约运营成本,避免经营风险。
Corporation Law
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保障交易安全,新公司法与金税四期双管齐下,企业合规经营已成为法治社会应有之义,各类法规对公司运营做出了进一步规定,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次会议帮助公司股东及时了解法规变化,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最新政策要求,避免潜在法律风险,更好地履行职责、管理风险、做出决策,适应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从而推动公司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