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用地使用林地
Use of forest for construction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需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2024年12月6日,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例行开展周五学习交流会,杨可鑫律师结合经典案例,从概念、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讲解,剖析建设用地使用林地相关实务问题。
杨律师重点介绍了建设项目依法使用林地的程序,具体为从项目选址、林地报批、部门审核到项目实施各环节的法律规定与注意事项。在项目选址时应充分考虑林地等级划分、建设项目类型与林地保护等级等关键因素;在报批审核阶段,明确各林业管理部门的审核权限、应提供批准文件类型;在项目实施中注意使用林地许可有效期限并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随后强调了在审批过程中与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重要性,并就如何高效准备申报材料、避免常见错误等实务要点与大家进行分享交流。
本次学习交流会中杨律师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深入解读、实务案例的详细剖析以及审批流程的全面聚焦,为与会律师在土地行政管理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借鉴路径。海泰廌合律所将继续秉持规范、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
关于律师
杨可鑫
专职律师
法学学士,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业务专长:土地行政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经济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