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回顾
2022年7月10日,《谭谈交通》被全面下架上了热搜,据澎湃新闻报道,《谭谈交通》栏目主持人谭乔告诉记者,相关公司应该是以知识产权方面的理由要求他的视频下架,但具体原因仍不清楚。谭乔称,他现在也还不清楚自己的视频怎么和这家公司扯上了关系。
7月10日下午,谭乔发微博称,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其在微博中还表示,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现在他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
■ 笔者观点
笔者并不清楚《谭谈交通》是如何运营的,也不知道是否涉及商业行为。但从其发布的视频内容看,《谭谈交通》应属公益性质的普法栏目,且因其贴近大众、诙谐幽默的主持风格及寓教于乐节目特点,深受广泛关注。是一档极具画面感的交通警示类节目。这样好的一档栏目突然被下架,自然值得我们去探究、思考。
近年来,抖音、快手、优酷、网易等各类自媒平台深受市民追捧,一开始这类平台主要以娱乐为主,旨在鼓励网民积极表达、激发创造、沟通和记录美好生活,但随着时代的发展,流量思维的带入,这类平台早已具备了自我展示、直播带货、商业宣传等商业功能。一些极具代表性原创作品(视频、表情包、语言、段子)被模仿、套用而获得巨大商业利益的案例比比皆是。但一些“不经意”就“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的案例也时有发生。《谭谈交通》被下架是否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是网络传言的商业“碰瓷”还有待证实,但该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权利保护意识薄弱造成的。有相对数量的网民既没有原创的自我保护意识,更没有使用他人原创需获准的意识(先获准后使用也是自我保护的体现)。殊不知,除我们通常所知的著作权、商标、专权利、姓名权、肖像权等早已被纳入法律保护范围,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更是将我们的“声音”也纳入了法律保护范围。想用就用的观念,极有可能“不经意”侵权。
我们鼓励原创,更应当培养保护原创的意识。我们应当有或应当培养知识产权、姓名权、肖像权、声音等权利的自我保护意识。当您要将原创作品投放到公共平台上时,建议注明原创;如果您的原创不愿意被转载使用,还应同时注明禁止转载。这是对您的保护,也是对善意使用人的保护。
另外,我国《民法典》已将自然人的肖像(包括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以及声音等纳入了保护范围,但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科学研究、新闻报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等目的,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声音的。
同类事件中,有投诉就被下架已是平台方的通常做法,但细思极恐——如果投诉不实或使用人能证明使用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被下架”会不会又是一个新的侵权呢?欢迎评论,发表您的观点!
文章来源:作者原创
编辑:杨可鑫
审核:单丽娟
复审:田大志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原创者所有,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